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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政議事
簽訂契約后,官府就應(yīng)該發(fā)地契給農(nóng)民,這種地契和正式地契不一樣,可以叫臨時地契或者開荒地契都可以,每年都必須進行審核,如果拿到荒地兩年不動,或者三年內(nèi)荒地不能變成良田,那地契就作廢了。
有了臨時地契,就不會出現(xiàn)開荒成功了,土地卻被別人買走的情況,把購買荒地需要支付的糧食都付清了,再把臨時地契換成正式契約?!?/p>
張云秋也道:“卑職認為,還有一個重要問題如果不處理好,也會成為隱患,卑職打聽過,很多地方荒地的畝價只要一貫錢,就怕農(nóng)民辛辛苦苦把它改造成良田后,良田的價格就變成十貫一畝了,價差十倍,這必然會導(dǎo)致地方官心態(tài)不平,他就會以上任定價不正確為借口,不給換發(fā)正式地契,甚至要農(nóng)民加錢才行。
卑職認為,這個問題若不處理好,將來一定會引發(fā)很大的問題。
另外,有人拿到荒地后,他自己不耕種,花錢讓別人耕種,成良田后,轉(zhuǎn)手一賣,中間就有很大的利潤。
或者商人隨便種點糧食,到時候就能把荒地地契變成耕地地契,兩種土地的價格完全不同,也必然會催生很多商行來專門做這個生意,只要抓住其中的漏洞,就能發(fā)大財?!?/p>
張云秋的一番話,讓眾人也意識到,一個漏洞補上了,更大的漏洞又會出現(xiàn),那怎么解決這個問題呢?
蕭夏點點頭道:“大家說得都有道理,我也來說說我的想法,首先要確定下來,荒地并非無主之地,如果不是私人土地,那就是官地,每一塊荒地都有地契。
其次,誰有資格申請荒地開荒,以前是難民都能申請,人均不得超過三十畝,以后得改了,只有從軍的士兵才有資格申請荒地,也不要搞什么臨時地契,只要是士兵的土地,那就是永業(yè)田,人都是逐利,士兵拿到荒地,他肯定會把它耕耘成熟地,每個士兵五十畝永業(yè)田,但從軍到五十歲才能退役,從軍期間,免一切賦稅。”
“那以前已經(jīng)授予的荒地怎么辦?”裴文安問道。
“以前授予的土地,必須要從軍,如果不肯從軍,那就視同租種官田,除了交田稅外,還要交官租,愿意從軍,土地就是永業(yè)田,獨子可以為郡兵,有兄弟的,那其中一人為正規(guī)軍,另一人為郡兵,為郡兵稅負減半,為正規(guī)軍稅負全減?!?/p>
蕭夏的方案贏得眾人的一致同意,這就是均田制的核心,以從軍換土地。
第二個議案就是契約的問題,蕭夏拿出了方案,宋朝是怎么解決的,所有的契約就是官方制定的標準契約,私人不準制定契約,必須向官方申請,繳納契稅后,官方才會把契約交給私人。
這里面又涉及到第二個問題了,代理人問題,不是誰都可以去官方申請契約,必須由居間人來申請,這就是牙人,現(xiàn)代叫做中介。
這實際上是商品經(jīng)濟發(fā)展到一定時候催生出來的行業(yè),隋朝已經(jīng)有了,只是遠遠沒有到宋朝那樣的繁榮。
當然,宋朝制定官方契約的目的是為了收契稅,但蕭夏考慮的是隋朝大部分人不識字的問題,有了官方契約,就能防止契約詐騙,利用對方不識字,訂立不公平的契約,尤其是土地和房宅契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