千年文星照人間
北宋元符三年(1100年),貶居儋州(今海南)的蘇軾遇赦北歸,途經(jīng)潤州(今鎮(zhèn)江)時,登臨金山寺。面對長江浩蕩,他提筆寫下“心似已灰之木,身如不系之舟。問汝平生功業(yè),黃州惠州儋州”(《自題金山畫像》)。這二十八字,道盡一生漂泊,卻也藏著最從容的自嘲——所謂“功業(yè)”,竟是三次貶謫的荒誕印記;而千年后的今天,當(dāng)我們翻開《東坡全集》,那些“大江東去”的豪邁、“十年生死”的深情、“日啖荔枝”的豁達(dá),仍在叩擊著每一個中國人的心靈。
蘇軾(1037-1101),字子瞻,號東坡居士,眉州眉山(今四川眉山)人。作為“唐宋八大家”之一,他的詩詞文書畫皆登峰造極;作為北宋政治舞臺上的“不合時宜者”,他從中央到地方,從繁華京都到天涯海角,經(jīng)歷了常人難以想象的命運顛簸。他的生命軌跡,既是個體才華與時代洪流的激烈碰撞,也是中國士大夫“達(dá)則兼濟(jì)天下,窮則獨善其身”精神的極致詮釋。
一、少年才?。好忌教K氏的“天縱奇才”
蘇軾的崛起,始于一個“耕讀傳家”的文化世家。眉山蘇氏雖非簪纓世族,卻以“讀書致世”的家風(fēng)聞名。父親蘇洵早年“游蕩不學(xué)”,二十七歲方“始發(fā)憤為學(xué)”(蘇洵《上韓樞密書》),終成“大器晚成”的一代大家;母親程氏出身官宦,讀《后漢書·范滂傳》時,見范滂為清流而死,感慨“汝能為滂,吾顧不能為滂母邪?”(《宋史·蘇軾傳》)——這種“以天下為己任”的家國情懷,從小便注入蘇軾的血脈。
1。1
童年:詩性與思辨的啟蒙
蘇軾六歲入鄉(xiāng)塾,師從道士張易簡,讀書過目成誦。據(jù)《東坡志林》載,他與弟弟蘇轍常“夜窗課書”,母親程氏“每夕課之”,若二人倦怠,便以“讀《漢書》至《范滂傳》,慨然太息”激勵。少年蘇軾的聰慧,在鄉(xiāng)里已傳為佳話:十歲讀《莊子》,嘆“吾昔有見于中,口未能言,今見《莊子》,得吾心矣”(蘇軾《與謝民師推官書》);十二歲作《黠鼠賦》,以“覆而出之,墮地乃走”的細(xì)節(jié),將老鼠的狡黠與人的疏忽寫得妙趣橫生,更暗含“人雖智而物無情”的哲思。
1。2
科舉:名動京師的“雙子星”
嘉佑元年(1056年),二十一歲的蘇軾與十九歲的蘇轍隨父進(jìn)京,準(zhǔn)備科舉。次年,嘉佑二年(1057年)的科場,成為中國文化史上最璀璨的一頁——主考官歐陽修讀到蘇軾《刑賞忠厚之至論》,拍案嘆服:“讀軾書,不覺汗出,快哉!快哉!老夫當(dāng)避路,放他出一頭地也?!保ā稘扑嗾勪洝罚┮驊岩纱宋氖情T生曾鞏所作,歐陽修將其置為第二;復(fù)考《春秋》對義,蘇軾又奪第一。最終,蘇軾以“進(jìn)士及第”位列全國第二,與弟弟蘇轍同科登第,“三蘇”之名震動汴京。
時人評價,蘇軾的文章“如萬斛泉源,不擇地而出”(蘇軾《文說》),既有韓愈的雄健,又有莊子的超逸。歐陽修更預(yù)言:“三十年后,世人不復(fù)知我名?!保ā杜c梅圣俞書》)——這一預(yù)言很快成為現(xiàn)實:至南宋,蘇軾已被尊為“一代文宗”,其文集《東坡七集》刊刻于兩浙、福建等地,成為士子必讀經(jīng)典。
二、初入仕途:理想與現(xiàn)實的第一次碰撞
嘉佑六年(1061年),蘇軾通過“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”考試,獲“第三等”(宋代制科最高等級),授大理評事、簽書鳳翔府判官。這是他首次離開父親,獨立踏入仕途。然而,從地方到中央,從改革支持者到質(zhì)疑者,他的政治理想很快在現(xiàn)實中碰得頭破血流。
2。1
地方歷練:鳳翔的“循吏”實踐
鳳翔(今陜西鳳翔)地處西北,是宋夏對峙的前線。蘇軾到任后,發(fā)現(xiàn)當(dāng)?shù)匕傩丈钍堋把们耙邸敝唷俑畯?qiáng)征民夫為官府運輸物資,稍有延誤便“破家破產(chǎn)”。他上書朝廷《論衙前役事》,建議“以官榷酒務(wù)羨余錢買撲坊場,募民輸錢免役”,既減輕民負(fù),又增加財政收入。此策雖未被完全采納,卻展現(xiàn)了蘇軾“務(wù)實為民”的政治智慧。
此外,鳳翔多旱災(zāi),蘇軾?!褒S戒禱雨”,甚至“以身代牲”(《喜雨亭記》)。他在《和子由蠶市》中寫道:“蜀人衣食??嗥D,蜀人游樂不知還?!边@種對民生的關(guān)切,并非空泛的口號,而是貫穿其一生的政治底色。
2。2
變法風(fēng)云:從“擁護(hù)”到“質(zhì)疑”的轉(zhuǎn)折
宋神宗即位后,王安石推行“熙寧變法”,試圖通過“青苗法”“市易法”“募役法”等富國強(qiáng)兵。蘇軾最初對新法抱有期待,曾在《上神宗皇帝萬言書》中肯定“陛下誠有意更張,則宜先擇其切于民病者而圖之”,但很快發(fā)現(xiàn)新法在執(zhí)行中“求治太急、聽言太廣、進(jìn)人太銳”(同上),導(dǎo)致“小民受害”。
例如,“青苗法”本為抑制土地兼并,規(guī)定農(nóng)民可在青黃不接時向官府借貸,秋收后加息償還。但地方官員為完成指標(biāo),強(qiáng)行攤派,“貧者得錢輕用而多取,富者不敢貸而貧者耗”(蘇軾《上清帝第七書》)。在密州(今山東諸城)任上,蘇軾目睹“饑民相食”的慘狀,寫下《論給田募役狀》,指出“新法之弊,在于不察民情,以法令之威強(qiáng)民所難”。
這種“不合時宜”的言論,讓蘇軾成為新黨的眼中釘。熙寧四年(1071年),他自請外任杭州通判,開始了長達(dá)二十余年的貶謫生涯。
三、貶謫歲月:苦難中的精神突圍與藝術(shù)巔峰
從杭州到黃州,從惠州到儋州,蘇軾的貶謫路線越走越偏,卻也走出了一條中國文人“逆境重生”的精神之路。正如余秋雨在《蘇東坡突圍》中所言:“成熟是一種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輝……一種不理會哄鬧的微笑,一種洗刷了偏激的淡漠?!?/p>
3。1
第一次貶謫:從杭州到黃州的“精神涅盤”
(1)杭州:民生為本的“父母官”